6月21日下午,建筑工程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开展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学习会,会议由支部书记欧其文主持。曾彦副校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次学习会并发表讲话。
欧其文同志带领党员同志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内容,《条例》共有十章,分别是第一章总则、第二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第三章党员教育基本任务、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、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、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、第七章流动党员管理、第八章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、第九章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、第十章附则。《条例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,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、方式、程序等作出规范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习,以文件形式将党员集中学习的时间进行了规定。
曾彦同志指出,《条例》是对十九大精神学习的延续,对今后党员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的管理进行了明确,党员同志们要通读、逐条理解《条例》的内容,从而达到对《条例》内容的融会贯通。
通过本次学习会,党员同志们对《条例》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,并表示会后继续认真学习。
学习会现场图片一
学习会现场图片二